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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018-04-13 16:40     (阅读)
  1. 实验室应遵循安全第一,方便使用第二的原则,加强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化学品安全意识,管理、使用好化学药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需要购买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先向实验室负责老师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凭签收单到管理员处登记相关信息。实验室对所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完整的入库和使用登记。

  3.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级分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不得混放,不得过量储存,特别是进口有机溶剂不得大批量采购和存放。

  4. 所有化学品必须有完整的标签。使用化学药品前应对其包装和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可使用,有问题应通知实验室管理员。

  5.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应避光、防火和防电,并确定合理的储存量,确认包装容器密封性良好。遇水能分解、燃烧或爆炸的药品,如钾、钠、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得在潮湿的地方储存。

  6. 汞盐、铬盐、砷化物、氰化物等剧毒物品,应与酸类试剂隔离储存,使用时应特别小心,其废液应妥善处理,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皮肤有伤口时禁止使用这类药品。

  7. 危险化学品需要转移或配置溶液时,应在容器上贴好标签,并注明名称、浓度和配置日期。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未经净化处理,不得更换原标签。

  8. 化学药品储存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头、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火源时实验者不得离开。

  9.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1)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2)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3)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过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

    (4)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5)采取其它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10. 所有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前,应正确了解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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