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研究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型仪器管理人员1名、科研助理1名及博士后若干名,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大型仪器管理人员,招聘人数:1名
l 应聘要求
1) 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
2) 能够熟练、独立地操作LC-QTOF-MS、LC-MS/MS、GC-MS/MS和GC-MS等仪器;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生物学和药学等相关专业;
4) 在相关领域主流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以上。
l 招聘对象
全日制博士学历和学位。所获得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后出生)。
l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聘用相应等级岗位(按有关政策确定),执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2、岗位:科研助理,招聘人数:1名
l 应聘要求
1) 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具有环境、地学、化学、生物等专业背景;
3) 积极向上,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4) 熟悉日常科研管理工作事务及工作流程;
5) 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l 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所获得的学历及学位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后出生)。
l 薪酬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按《广东工业大学聘用制职员管理办法》执行。薪酬主要包含岗位工资、基础绩效、奖励绩效三部分。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
1) 基本工资级别根据应聘者所获得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作经验等条件确定;
2) 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 按学校安排可享受带薪寒暑假,但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
3、岗位:博士后,招聘人数:不限
l 应聘要求
1) 具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化学、化学科学、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环境生物学、环境毒理学与流行病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2) 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撰写科研项目申请书,具备较好的英文阅读、交流和写作能力;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后出生);
4) 原则上,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5) 不接收在职博士后,如申请进站需全职脱产。
博士后分为A、B两个层次
(一)A层次
学校聘A层次博士后。申请人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1) 学历背景良好;
2) 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特指T类与A类论文);
(2)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开发表本学科TOP期刊/高被引/热点研究论文1篇以上;
(3)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4)经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分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认定为学术科研能力突出。
(二)B层次
申请人满足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
1) 学历背景良好;
2)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国家、省部项目。
l 薪酬待遇
1) 工资待遇:博士后工资实行年薪制,包括基础年薪与科研奖励。基础年薪包括国家(广东省)拨款,学校承担的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作导师承担的工作津贴。
(1)A层次:基础年薪30万元起+租房补贴3000元/月+科研奖励
(2)B层次:基础年薪26万元起+租房补贴3000元/月+科研奖励
科研奖励:在站期间如获得国家基金(含青年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者,学校一次性发奖励5 万元。在站期间获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等)奖励按学校相关科研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2) 国(境)外机构联合培养与交流:经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及团队推荐,可带薪赴国(境)外机构进行联合培养与交流,在站满一年,可申请不超过12个月;
3) 职称:未取得中级职称资格的博士后,进站满3个月后,可申请认定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在站期间可申报职称;
4) 留校政策:出站考核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博士后可按学校“青年百人计划”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社保待遇:学校按规定为在站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学校从其年薪中扣除并代缴;
6) 博士后人才项目: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博士后人才项目。获得人才项目的在站博士后,工资待遇除享受学校年薪外,同时享受人才项目资助经费。由于部分人才项目资助经费与国家(广东省)正常年均拨款不叠加,学校将按政策规定发放人才项目资助经费。
二、应聘流程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4年11月10日(以收到应聘者简历等材料为准);
2.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补充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iehpc@gdu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学历+姓名”。
3.通过资格初审者将收到邮件通知,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到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将不通知面试;
4.通知体检;
5.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逾期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依次递补。